七、AI使用規範
本獎項重視學生個人創作能力與文字表達,參賽作品不得使用生成式 AI 工具代為創作、改寫、潤飾或重組。此處所稱生成式 AI 工具,包括但不限於 ChatGPT、Claude、Gemini、Copilot,以及其他可生成、改寫、潤飾文字之人工智慧工具。
不得使用之情形
(1)不得使用 AI 生成整篇作品或作品主要段落。
(2)不得將 AI 產出之文字整段複製、貼上,作為投稿內容。
(3)不得將本人草稿交由 AI 進行全文潤飾、字句修整、語氣調整後投稿。
(4)不得使用 AI 代為改寫段落、重組文章結構、設計情節轉折、安排敘事架構或生成核心意象。
(5)不得使用 AI 將他人作品、網路資料或外文資料改寫後作為本人創作。
(6)不得使用 AI 生成詩句、段落、對話、人物心理、場景描寫或結尾後納入投稿作品。
(7)不得以「只請 AI 修改文字」為由,規避本人創作責任;凡作品語言、結構、情節或主要表達已由 AI 實質介入者,均不符參賽資格。
可容許之輔助行為
限於不形成作品文字內容者,例如:查找或整理公開資料、查詢字詞讀音、確認標點用法、整理投稿格式或確認字數。作者仍應自行判斷資料正確性,並自行完成作品內容。
八、AI疑義處理原則
(1)作品若涉及 AI 使用疑義,應由提出疑義者負舉證責任。
(2)評審委員得就作品語言風格、敘事邏輯、語氣一致性、段落銜接、創作成熟度等提出專業觀察,但若無具體證據,不宜僅憑直覺認定作品違規。
(3)主辦單位得視情況請投稿者提出創作歷程說明、草稿、修改紀錄、課堂產出紀錄或其他可供判斷之資料。
(4)若經查明作品確有 AI 代寫、改寫、潤飾或其他違反本簡章規定之情事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;已頒發之獎金、獎狀或相關證明,得予追回或撤銷。
(5)AI 偵測工具之結果僅作為參考,不得作為唯一判定依據。